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这是征地的一个司法解释,可能有些晦涩难懂。简单解释一下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征地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是国有土地。而政府如果征用耕地,前提得是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最近,有临沂兰陵县村民向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栏目反映,在临沂市兰陵县新建的两所学校非法征用了他们耕种的土地。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未经审批占用耕地 两所学校拔地而起

  临沂兰陵县村民反映的两所违建学校,一所是兰陵县东城实验学校,另一所是兰陵县职业教育中心。这两所学校都位于兰陵县东城新区。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两所学校占用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而非建设用地,而这两所学校在没有经过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情况下就征用了他们的土地,并因此受到了兰陵县国土资源局的处罚。

  在一份兰陵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两所学校占用的土地类型确实为一般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据此,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对这两所学校做出了行政处罚。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

  记者注意到,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对东城实验学校和兰陵县职业教育中心下达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分别为2014年7月8日和2015年2月12。那么时间过去这么久了,这两所学校的现状如何呢?在东城实验学校记者看到,学校的建设已到了收尾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也已完成。与此同时,兰陵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新的项目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