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刘营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新贪污土地补偿款、侵占惠农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刘新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占地补偿款领取单,骗取土地补偿款3.02万元,并据为己有;2010年10月、2014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隐匿截留农户深耕返还款共计1.08万元。临淄区纪委给予刘新开除党籍处分。
2。滕州市西岗国土所原所长王慎庆贪污受贿问题。2010年至2012年,王慎庆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开支、隐瞒收入等方式,骗取、侵吞公款4.02万元;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3.36万元。滕州市纪委给予王慎庆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利津县北宋镇刘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李连昌侵吞农村低保金问题。2006年1月,李连昌利用协助政府办理农村低保工作的职务便利,私自以他人名义申报农村低保,侵吞2006年1月至2014年10月低保金共计5.97万元。利津县纪委给予李连昌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烟台市芝罘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原主任姜明义非法收受贿赂问题。2013年至2014年,姜明义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对辖区医院的管理和日常考核、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共计4.58万元。芝罘区纪委给予姜明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水利站原站长庄绪龙受贿问题。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庄绪龙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碑廓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镇房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农村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等工作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取他人所送财物共计5.9万元。岚山区纪委给予庄绪龙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莱芜市莱城区寨里镇卞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卞友善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卞友善利用职务便利,在村居民楼销售过程中收受购楼户现金6.06万元,为购楼户谋取利益;1995年至2014年,以多种名义乱收费、乱摊派84.3万元;2010年至2013年,截留、坐支低保户补助款5180元;2012年,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4万元。莱城区纪委给予卞友善开除党籍处分。
7。临邑县人社局基金监督股原股长曹翠荣受贿问题。2010年12月至2013年7月,曹翠荣利用职务之便,借为他人办理退休、病退之机,收受现金及购物卡共计2.45万元。临邑县纪委给予曹翠荣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单县郭村镇潘庄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潘长勋贪污社会抚养费问题。2008年至2013年,潘长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隐瞒手段,侵吞本村15名村民交纳的社会抚养费4.25万元。单县纪委给予潘长勋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