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情况,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套取、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拖欠、闲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促使有关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和执行融资计划,确保安居工程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7日,山东省审计厅发布消息,上半年,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和山东省审计厅对山东17市201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跟踪审计,揭示和反映了工程建设、资金运行、后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