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火车站自动车开通以来,停车位严重不足,火车站广场管理处想方设法拓宽停车资源,将南广场停车位纳入统一管理向社会开放。近日,烟台市物价局经现场调研,南广场停车计时设施齐全,具备停车收费条件,根据有关价格政策同意火车站广场管理处提出的南北广场执行统一收费政策。
小中型机动车停车每小时收费2元。停车2小时以内每次收费2元,超过2小时的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指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大型机动车每小时4元,2小时以内每次4元,超过2小时的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其中,在停车场停放的军警、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以及肢体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停放的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在停车场周边即停即走通道短时停放的机动车以及出租车待租区停放的出租车,免收停车费。
物价部门表示,烟台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应按规定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及相关免费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新的收费政策自2015年6月20日起执行,执行期至2018年6月19日。(原文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