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6月5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济南市出台《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明确自今年6月到10月,将对驻省会城市办公机构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县级政府驻省内城市办事机构,整合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同城保留1个办事机构。本次清理的范围为济南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设立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包括驻青岛等省内城市及外省省会城市(含上海、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等地的办事机构。
其中,济南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青岛等省内城市设立的办事机构一律撤销。济南市政府在青岛等省内城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因工作需要,可报省政府申请保留。对在外省的驻省办,济南则将进行整合。具体方案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保留1个办事机构;在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临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也要实行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市和县(市)、区政府在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可由县(市)、区政府选派人员在市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市)、区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从事对口援助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可予以保留。
济南还将对各驻省办的机构职能进行调整。《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由接待服务、争取项目和资金为主向促进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转变。
此外,济南还要求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应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性实体脱钩。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要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向社会力量购买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服务。根据《实施方案》中的计划,济南的驻省办清理规范工作自今年6月上旬开始摸底,6月中旬到9月中旬实施清理规范,9月下旬到10月上旬总结上报。对需整合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重新核定机构编制,明确职能定位;对需撤销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单位建制,收回编制。同时,济南还要求派出地政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置撤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