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证明也是个非常热门的话题,需要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等的各种奇葩证明层出不穷。昨日中午,记者就遇到了一件更加稀奇的开证明事件,一名男市民用轮椅推着年逾九旬的老父亲来到威海市中医院,却不是为了看病,而是为了开一张“头脑清醒”证明。这是怎么个情况?

  昨日上午9时,市中医院急诊科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一名是坐在轮椅上的91岁的于老汉,只见老人身材消瘦,但看起来精神还不错;另一名推轮椅的是于老汉的大儿子于先生,今年53岁。

  于先生推着轮椅进了医生办公室。“医生,我父亲需要开一个头脑清醒证明,以便立遗嘱的时候用。”男子一开口,医生办公室内其他病人都觉得很惊诧,为什么立遗嘱还需要开这种证明?

  看到大家带有疑问的神情,于先生就向大家做了解释:“我父亲年纪大了,今年已是91岁高龄。老人最近想立下遗嘱,把在文登老家的一所老院子留给子女们。我们兄弟姐妹共有4个,现在老父亲和我住在一起。他提出这个事之后,我就找来证明人,但有的邻居告诉我说,立遗嘱前必须先开个我父亲头脑清醒的证明,要不然将来可能会有什么纠纷。”

  值班医生在仔细检查了于老汉身体各方面的状况后,确定老人精神状态良好,意识非常清晰,随后开具了一份头脑清醒的证明。拿到这份证明之后,于先生带着父亲满意地离开了。

  那么,这样的头脑清醒证明到底是否靠谱呢,到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鹏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崔冬敏。

  崔冬敏表示:在老人91岁高龄的情况下立遗嘱,开这个头脑清醒证明还真的是很有必要的,由此可以证明老人立遗嘱时要表达的是自己的真实意图。不过,为了保证遗嘱有效,老人立遗嘱的时候最好请律师或者公证人到场,在律师或者公证人的见证下立下遗嘱,而且将整个过程录音录像,并刻盘备存。

  此外,崔冬敏还提出建议:市民在订立遗嘱时,尽量找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给办理公证遗嘱和见证遗嘱,以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