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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延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济宁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泗水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延存,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济宁市任城区人,大学学历,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等职,2009年4月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2013年2月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2017年5月至今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廉洁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