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将减至40余项
我省相关事项合并后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审批事项实现全国最少
审批事项进一步压减、能并联的环节尽量并联、能压缩的时间压缩到底……5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突破相关配套措施。
审批事项进一步压减30%以上
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优化提升方案、流程再造方案,省级层面累计出台120余件配套政策,基本实现了审批流程、审批系统、审批体系、监管方式“四个统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压减到了100个工作日以内。全国工商联“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显示,企业对我省投资项目审批速度加快感受最强烈。
“虽然在前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政策落实还有差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介绍,为解决好这些问题,我省研究谋划推动改革创新突破的相关措施,从合并审批事项、优化部门协作、优化中介和市政服务等5个方面,对标全国最优水平,明确职责目标。在合并审批事项方面,从市政公用报装、用地(海)核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备案、市政设施类审批等6个方面明确了合并路径,相关事项合并后,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将进一步压减30%以上,由目前的73项,压减到40余项,实现全国最少。
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
可不申办施工许可证
为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配套措施提出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工程审批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减少需要企业提供的材料文件。同时,适当提高施工许可办理限额,将“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标准由当前“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提高到“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此外,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压茬办理施工许可证,进一步加速项目落地开工。
“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少瑾介绍,通过压茬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审查由原有的串联审查变为并联审查,可为建设单位节省约20个工作日的审查时限。今年,我省还将拟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对工业、仓储、物流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和厂房内部空间调整,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且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建筑主体结构前提下利用老旧建筑等活动,纳入豁免清单;对位于城市景观风貌影响较小的工业园区等经济功能区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业仓储项目,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节约单位时间成本。
建设单位可依需自主选择
联合验收方式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最后一个环节,涉及规划、消防、人防等诸多部门。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配套措施提出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进一步减少验收备案事项,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整合为“一张表单”,联合验收通过后核发统一的联合验收意见书。
针对部分项目难以同时达到验收条件及验收事项前后交叉等问题,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原则,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更加符合项目建设实际。
用水用气等公共服务报装是建设单位一直关注的重点改革内容。我省将加快推动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将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不需要建设单位单独申请。对于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接收上述配套公益设施的有关部门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对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竣工验收阶段牵头部门督促有关部门限时接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