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促进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各扩大贯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可在工程技术领域贯通经验基础上,负责研究制定本领域贯通实施方案或具体政策,明确专业技术职称与职业(工种)对应关系,年底前实现两类人才评价贯通有效衔接。
通知要求,对高技能人才报考职业资格一视同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高技能人才报考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时,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对待。同时,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大国工匠”、齐鲁技能大奖获得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持有“山东惠才卡”人员,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的绿色通道措施,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制定。
我省还将畅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为已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可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合格人员由企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在单位尚未备案的,可参加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合格人员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在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方面,我省十强产业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山东省“金蓝领”培训项目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为各类技能人才工程候选人。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