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公司董事长潘吉庆涉嫌行贿被查,资本市场严惩违规
4月20日晚间,奥福环保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潘吉庆因涉嫌行贿而被留置并立案调查,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
奥福环保表示,潘吉庆先生当前不能完全履行董事长职责。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定和业务正常进行。
4月21日开盘,奥福环保开盘即一字跌停(-20%)。
2021年以来,已有多家在A股上公司爆出财务造假、公司高管涉嫌行贿犯罪等丑闻。
近年来,国家对上市公司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增无减,监管层近日更是释放出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信号。这也是给各公众公司的“董监高”敲响了警钟。
奥福环保董事长被立案调查
4月20日晚间,奥福环保公告称,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董事长潘吉庆的配偶的函告,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委员会的文件,公司董事长潘吉庆因涉嫌行贿而被留置并立案调查,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
奥福环保表示,潘吉庆先生当前不能完全履行董事长职责。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定和业务正常进行。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是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21,简称奥福环保。奥福环保是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面向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及以蜂窝陶瓷核心部件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的公司。
据公告显示,潘吉庆目前担任奥福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吉庆在陶瓷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为国家科技库在库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潘吉庆持续承担汽车尾气污染治理领域的国家“863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关键课题,实现了大尺寸SCR载体的产业化,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公司业绩方面看,2020年奥福环保实现营业收入3.14亿元,同比增长17.18%,实现归母净利润8002万元,同比增长55.01%。
问题早有迹象?
“企业主要负责人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绝非仅仅是局部或是个人问题,应该是涉及到整个企业运营全局的系统性问题,同时也折射了该企业的整体质量问题。”原国家发改委特邀财务专家、中泰证券财务顾问王立慧表示,投资者孤立地来评价某一项经济指标有时可能会出现偏颇。比如,从该企业的财务报告看,虽然该企业营收及利润比上年有大幅增长:营业收入增长17.18%、实现归母净利润增长55.01%,但是,应该与其营收及利润正相关的另一重要指标“净利润现金流含量”却没有实现同比例增长,2019年为38.66%,2020年为41.87%,仅增长了3.2个百分点,而且其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也比上年有所下降。“这不足以支撑该企业营收及利润的增长是一个真实的或高质量的增长。”王立慧说。
奥福环保在上市前,现金流就存在一定风险。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分别为-1,660.06万元、-2,239.75万元、192.90万元、16.94万元;而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06.15万元、9,543.80万元、13,485.43万元、15,853.7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达到25.76%、34.93%、39.95%、41.63%。通过财务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奥福环保上市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甚至为负;另一方面,奥福环保存货规模的不断增长,对公司流动资金形成较大占用,容易导致一定的流动性紧张。
相关专家指出,奥福环保是2019年11月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彼时恰逢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科创板刚刚试点(2019年6月我国开板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上市条件相对比较宽松,许多早期科创板上市公司企业质量并不高,从部分早期科创板企业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资本市场严惩违规
随着资本市场监管趋严,今年以来,屡有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等遭遇牢狱之灾。比如,1月28日晚间,四川美丰突发公告称,因涉嫌行贿犯罪,渠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副总裁王文立案调查,并对其实施留置。再比如,云南山之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卫红等12人涉嫌行贿被采取留置措施。还有,恒瑞医药、步长制药多家医药公司行贿被罚等等。
除此,更有拟上市公司因腐败问题,导致IPO按下终止键。4月15日晚,上交所披露,微众信科因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在此之前,上交所曾披露,微众信科科创板上市之路“终止”,因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4月16日,证监会通报的2020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办理情况显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共办理该类案件59起,占办理信息披露类案件的23%,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21起。
股民之间流传着一句话:“防火防盗防董事长”,这不仅是来自股民们的调侃,更是上市公司切实面临的危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董监高”的违规违法,会成为企业抹不去的“污点”,对股价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随着新证券法以及刑法修正案的相继实施,法律法规层面在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方面着实加大了打击力度。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大幅度强化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这体现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乱象“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切实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作为公众公司的负责人,除了诚信合法经营,更应该对企业、对社会有所担当有所作为,绝不可以做任何的违法乱纪之事。”王立慧说。
(来源:风口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