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人才发展的十条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10条政策措施,拿出“真金白银”,打造全方位直播电商人才政策体系。加大人才引育

  构建直播电商人才支撑体系

  明星主播引进,用人单位引进年直播网络销售额过10亿元的明星主播,经评审认定按引才费用2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符合条件的明星主播优先纳入全市人才库管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基础人才培养,实施电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育一批腰部及腰部以下主播与团队,对符合条件参加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分别按照1000元/人、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电商人才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创业主播,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直播电商人才返乡创业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的给予最高20万、合伙创业的给予最高60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创业的在300万元创业贷款的基础上,同时给予商业贷款支持。完善激励机制

  推动直播电商在商贸领域运用

  带货主播贡献激励,对年带货1000万元以上且依法纳税的主播,由所在县区按其贡献给予奖励。每年评选1名 “临沂直播电商杰出人才”、10家“临沂金牌直播电商”,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直播销售,对临沂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临沂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由企业所在县区按其贡献给予奖励;对委托第三方进行直播销售、年直播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由所在县区对其产生佣金给予50%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集聚社会资源

  打造直播电商产业平台

  直播电商基地,对使用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且直播间数量30间以上、机构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50人,每年帮助辖区内注册企业带货量5亿元以上的直播电商基地(园区),由所在县区按其贡献给予奖励。直播电商基地(园区)新获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直播电商培训机构,对注册在临沂的直播电商培训机构,年培训主播300人以上且至少50人与市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直播业务劳务合同,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由所在县区给予培训机构(不含关联机构)10万元一次性奖励。MCN机构,对本地MCN机构独家签约年带货销售额3亿元(含)以上头部主播的,或独家签约5名以上年带货销售额1亿元(含)—3亿元主播的,由所在县区按其贡献给予奖励。对MCN机构、直播团队在临沂成立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销售公司,实现年网络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临沂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由所在县区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营造良好生态

  优化直播电商发展环境

  直播电商标准制定,支持企业参与直播电商领域标准制定,企业主持制定直播电商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企业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激励。举办高端峰会、论坛,鼓励引进国家级电商协会组织承办的行业年会,对参会人数300人以上、市外参会来宾超过80%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引进国家部委或国家级电商行业协会组织承办的专业论坛,参会人数200人以上、市外参会来宾超过30%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