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为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决定在4月份第三周(19-25日)组织开展为全省中小学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集中办证周”)活动,以保证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顺利参加会考和中考、高考。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梳理辖区内年满16周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即将到期的适龄学生人员名单,逐级推送到基层公安派出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逐一通知到每个家庭、每位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广泛宣传“集中办证周”活动,提前组织告知未申领居民身份证学生做好申领准备,提醒已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学生查验证件有效期,视情做好换领、补领,未满16周岁的学生也可自愿申领。

  集中办证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将主动对接辖区内中小学校,通过发放“明白纸”“办证指南”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规定和注意事项,在户籍窗口普遍“开门办公”的同时,组织广大户籍民警携带离线设备深入学校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切实把方便留给办证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