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山东乐陵市公安局民警在该市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笃抓获。陈某笃到案后对自己利用职务的便利,使用私收货款、制作假单据等手段,侵占公司货款和货物,涉案价值10万余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现陈某笃家属已主动赔偿了侵占某茶叶公司的货款,利益受损公司的损失已经挽回。

  2021年1月14日, 山东乐陵市某茶叶有限公司主管郑某峰到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 其公司销售员陈某笃利用销售蒙牛奶制品的工作便利,将客户的货款占为己有。

  接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迅速行动,深入各乡镇街道的超市进行调查取证,固定陈某笃的犯罪证据。

  侦查发现,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期间,陈某笃在担任乐陵市某茶叶有限公司某牌牛奶销售员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使用私收货款、制作假单据等手段,侵占公司货款和货物,涉案价值10万余元。

  此案的成功侦办,有力的维护了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成功挽回了企业的损失,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此类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