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维护良好的矿产管理秩序。今年以来,济宁按照全面“严起来”要求,着力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强化”攻坚行动,严格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确保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持续稳定。

  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梳理排查

  以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关停闭坑矿山私挖乱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做到逢山必上、逢矿必核、逢采必查,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明确方向查。通过问政曝光、巡察审计、群众举报、矿产卫片等多渠道多途径,拉出清单、直奔现场、逐一核实。

  突出重点查。对违法易发、高发区域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环境治理、土地整理等各类项目严加排查,杜绝借合法之名行非法开采之实的行为。

  带着问题查。查清属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合法矿权现场监管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有的放矢、跟踪整改。

  保持高压态势  确保整改落实

  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立查立改、真查真改。

  狠抓问题整改。综合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停产、纳入异常名录等措施;巩固“三断”(断水、断电、断路)、“一拆一填一遣”(拆除设备、填平场地、遣散开采人员)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依法履职到位。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县市区互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措施,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时移交纪委监委。

  实施重点监控。选取部分矿产资源开采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实施驻点督察,进行重点攻坚,直至问题解决。

  积极探索创新  健全长效机制

  实施分类施策,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堵疏结合,构建非煤矿山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日常监管。综合运用井下测量、储量监测、科技管矿、无人机、矿产卫片等手段,扎实做好矿业权人开采信息实地核查、矿产督察和日常巡查工作,切实提高日常监管效能。

  实施分类施策。对合法矿山企业严格监管,释放合法产能;对非法开采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坚持堵疏结合。合理制定砂石资源出让计划,有序有偿投放采矿权,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