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行规定,关系到每位市民的交通安全、环境健康和生活品质。按照目前拟限行车辆的通行占比,预计高峰期限行措施实施后,将消减8.31%的交通流量。对于广大群众关注的生产生活物流配送问题,由于去年济南市已取消轻型、微型货车禁限行措施,因此这部分车辆仍可以选择地面或其它临近道路通行。对一些具体的执行政策,交警通告解读如下:

  一、轻型、微型货车如何绕行

  轻型、微型货车工作日高峰期禁止在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通行。上述车辆可以选择在非高峰期或高峰期其它道路通行,目前我市除上述道路外全天允许轻微型货车通行。

  二、驻区车辆如何绕行

  在经十路、旅游路沿线社区居住或者非高峰期驶入沿线单位,因特殊原因必须在高峰期通行的轻型、微型货车以及外地号牌车辆,应选择就近路口驶进驶出限行道路。

  三、高峰时段通过高速驶入的外地车辆如何绕行

  通过高速在高峰期间进入城市快速路以及经十路、旅游路的,应选择就近路口驶出限行道路。同时济南交警将严格落实“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中外地车辆‘首违免罚’”的举措。对外地车辆首次违反禁令标志的只记录提醒不处罚。

  四、需要横穿经十路、旅游路道路的限行车辆正常通行,不受限行限制。

  五、对确需紧急通行的车辆济南交警将秉承为民服务理念保障通行,确需通行车辆可拨打122电话报备。

  六、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十二月十五日二十四时,主要通过劝导提醒不处罚。自十六日起对外地车辆首次闯禁区实行首违免罚,对恶意闯禁区车辆严格处罚。

  七、在非限行时间驶入上述道路的车辆到达限行时间时就近驶离,通行车辆进入和驶离时间以设备记录时间为准。

  八、通告立即实施的理由是什么?

  一是昨天济南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削减交通高峰期交通总量,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带来的影响,急需采取控制措施。二是这次通告需要配合设置相应的禁令标志,虽然通告实施了,但是在交通标志设置完毕以前,交警部门对涉及车辆实施劝阻而不会处罚。

  九、原有客运班车继续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