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9月9日电 (记者 梁犇)济南市委市政府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并通报该市查处的“空刷医保卡”“串换项目收费”“虚报服务费用”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彭鑫通报称,所谓“空刷医保卡”,即在患者并未就医购药的情况下,通过免费赠药赠物、给予回扣等方式,诱导或吸引参保人员到药店、诊所或医院空刷医保卡,或留存收集参保人的医保卡自己刷,套取医保基金。
检查发现,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祥泰城店、济南鹏程阁大药房有限公司市中一明店、世得大药房鑫苑鑫店(三家药店)存在留存医保卡刷卡,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的情况。依据《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约定,合计扣除履约保证金29479.34元(人民币,下同),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所谓串换项目收费,就是将不应由医保资金支付的生活用品、保健品、耗材、诊疗项目等,串换成医保资金可以报销的内容,从中骗取医保基金。”彭鑫称,检查发现,济南市历城区中医医院将贴敷治疗串换为灸法收取费用,将“白内障摘除术”串换为“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给予扣除履约保证金17.8万元、追回违规金额139.29万元,暂停该院3个月眼科住院医保结算的处理。
彭鑫表示,济南部分医疗机构采取夸大或者虚传诊疗服务内容的方式套取医保基金。济南立和中医医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时,在登记上传收费的服务时间里没有为参保护理人提供护理项目服务。该院被处扣除质量保证金39319元,暂停2个月新增备案及住院业务,限期整改。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文秀通报了《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暂行办法》对医保基金监管的范围、职责分工、检查程序、违规处理、社会监督等做了详细规定,对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管,不仅明确了定点医药机构、医师、药师及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还规范了监管权限、程序、处罚标准。
《暂行办法》鼓励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机制等措施,营造“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督员”的良好氛围。“对举报欺诈骗取行为、提供相关证据及线索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李文秀说,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按照举报线索中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最高奖励10万元。
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刚介绍了《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欺诈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意见》适用于济南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与案件查处和移送衔接工作,包括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涉嫌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需要追究医疗保障领域行政责任的案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