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市监局”)发布公告称,临沂兴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被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兰山区市监局”)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公告显示,兰山区市监局本次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列入时间为2020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兰山区市监局称,如该违规企业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日期起三十日内向该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核实。也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沂市市监局或者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中,明确指出了一旦进入“黑名单”,就要被纳入最高信用风险等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同时,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时,加大处罚力度,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另外,在审查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备案认定时该事项都要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并依法实施相应的限制或者禁入。

  据企查查资料显示,临沂兴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资本达2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单板、胶合板、科技木和板材的批发零售以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梳理发现,该企业进入2019年来,曾3次被兰山区市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包括未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以及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与企业取得联系。

  (文章来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