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17时许,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西市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接到张女士报警称:停放在经二路某甜品店门口的电动车被盗。

  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但民警查看周边监控并未发现报警人的电动车。通过询问张女士了解到其当天下午在保利中心金街吃完饭后步行到文体大世界,途径西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到达嘉华购物广场。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调取其途径路线的所有监控,发现张女士自己将车停在了保利中心某银行附近。民警立即带领张女士到停车位置寻找,最终找到了张女士的车辆。张女士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刚刚帮助张女士找到车子,19时值班民警又接到市民赵女士的电话“民警同志,我停在纬十路某珠宝店门口的电动车被盗了,快帮忙找找吧!”民警立刻赶到事发地进行调查,通过查看监控民警发现赵女士停车时并未锁车,周围保安发现后将车推至保安室存放。随后民警带领赵女士前往保安室将电动车找回。

  送走赵女士后,22时许民警在巡逻中又发现了一辆电动车车灯一直亮着的,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该车未拔钥匙。未防止该车丢失,民警将车辆推回派出所。通过查询车辆信息找到失主刘女士,并告知其车在西市场派出所内。8月23日早上,失主刘女士来到西市场派出所将车里领回,并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表示感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袁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