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张店公安分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于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2月22日20时许,在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学府花园南门门口处,高某某与值班保安发生争执,将门口劝返点桌子上的玻璃砸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张店警方依法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张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力支持、配合和参与全社会开展的各项防疫工作。同时,对于扰乱疫情防控正常开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快速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原雪 通讯员 许红 赵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