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出台《授权放权清单》 明确对省属企业31项授权放权事项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7日讯(记者 米雪伟)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属企业资本证券化情况和省国资委制度创新等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出台《授权放权清单》,明确了对省属企业31项授权放权事项。

  山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斌介绍,“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是省委、省政府去年以来着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山东本着依法规范、务求实效的原则,起草出台《授权放权清单》,明确了对省属企业31项授权放权事项,其中新授权放权事项5项,以前年度已授权放权、本次进一步细化明确的授权放权事项26项。

  据了解,与以往的授权放权相比,今年出台的《授权放权清单》有三大亮点:

  一是突出分类实施和“一企一策”,增强授权放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变“一刀切”的授权放权方式,根据各省属企业的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将授权放权事项分为四类,包括适用于各省属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24项,适用于鲁商集团等10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山东重工、水发集团的授权放权事项4项,适用于全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事项1项,适用于“双百企业”“示范工程”企业等特定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2项。

  二是聚焦省属企业重点关切,确保授权放权的“含金量”。31项授权放权事项均为与出资人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其中企业改制及产权管理8项,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5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与中长期激励7项,财务监管事项2项,担保及上市公司相关事项9项。

  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在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省国资委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评估授权放权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和授权范围,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