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1日讯 12月10日,闪电新闻报道,聊城星光和园交房遭业主质疑:没有竣工验收备案且捆绑车位销售。报道发出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该条新闻短视频通过抖音《房探来了》账号(抖音号:fangtanlaile)发出后,不少业主在评论区发表评论,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捆绑车位销售成为大家的“吐槽点”。网友“记忆”评论说:“捆绑销售车位,非法销售人防车位欺骗消费者,星光对得起我们的信任吗?”还有网友提到了另外一个小区—清水湾,“捆绑销售人防车位没有告知我们清水湾”。

  星光·清水湾捆绑销售车位引业主不满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星光·清水湾小区由山东聊城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也是星光和园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的控股公司。

  今年8月份,考虑到孩子将来上学问题,聊城市民孙伟(化名)从星光·清水湾小区购买了一套预售房产。购房时,置业顾问告诉孙伟,车位和房产捆绑销售,即使不买车位,总房款也会加上车位款。“买不买车位,花的钱是一样的”,孙伟说。

  闪电新闻记者看到,关于车位,《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上是这样约定的,“所购车位不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所购车位作为商品房的配套设施与商品房一并使用”。在小区的一个车库入口处,闪电新闻记者看到,墙壁上贴了一个“防空地下室”的牌子。孙伟说,现在开发企业还没有划车位线,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车位是不是人防车位,而且,使用权究竟有多少年,合同上并没有明确约定。孙伟想要退车位,却遭到开发企业拒绝。

  捆绑销售车位 有项目可以退车位款

  之前的报道提到,聊城星光和园小区存在捆绑销售车位问题。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在聊城,其他小区也存在同样问题。不过,处理方式却完全不同。

  2018年,孙芳(化名)从孟达中央帝景购买了一套房子,车位也是捆绑销售。在总房款之外,孙芳花13.5万,买下一个车位的使用权。“听说使用权只给20年,有的业主签了协议,我买的早,当时没有签”。

  2019年5月14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广大客户发布一个公示,公示称,孟达公司在中央帝景项目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山东省住建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的通知》,公司销售人员不得以绑定车位的方式进行销售。2018年7月19日之后,如有客户自愿退车位,孟达公司配合办理退车位款相关手续。

  孙芳看到公示后,考虑到车位销售方式不合理,遂向孟达公司提出申请,把车位款退了回来。

  聊城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非法买卖人防车位问题和捆绑销售车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人防车位不得进行买卖。

  针对业主投诉人防车位非法买卖等问题,12月2日,星光和园项目开发企业聊城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复称,公司并不存在非法买卖人防车位的情况,公司与业主签署的车位协议中明确载明车位由买受人使用,不办理产权登记。该约定不是出售产权而是对使用权的转让。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之规定,公司作为人防工程的投资者,对人防工程平时享有使用管理和收益的权利。租赁和转让使用权均是投资者实现收益权的方式,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业主关心的车位使用权期限如何得到保证的问题,公司承诺,车位使用权的期限与其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期限相一致。如业主的使用权因公司原因受到侵害,公司承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业主投诉车位捆绑销售的问题,聊城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应称,“目前并无法律法规对何为捆绑销售进行界定,我公司进行销售的方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况且业主有订立或者不订立合同的自由。因此不存在捆绑销售的情形。”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2018年5月16日,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预售商品房时,不得通过捆绑预售高价车位等变相涨价。”

  聊城市住建局:销售人防车位 会对开发企业进行处罚

  针对星光和园与星光·清水湾小区捆绑销售车位以及销售人防车位问题,有业主拨打12345投诉,聊城市住建局回应称,前段时间,住建局、开发商和业主们一起开过协调会,当时开发商和业主没能达成一致意见。“针对开发商销售人防车位问题,我们会进行行政处罚,至于捆绑销售车位问题,业主如果想退车位,建议走司法途径”。

  闪电新闻记者 唐福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