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保护岛城碧水蓝天
青岛最严“禁放令” 2020年元旦实施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到严厉处罚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迎来2020年元旦,在辞旧迎新的氛围下,《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将正式实施。届时,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上世纪90年代初,出于对环境、安全等因素的考虑,广州市首开城市禁放鞭炮的先河。随之“禁放”浪潮席卷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北京、武汉、西安、长沙、苏州等多个城市先后开始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其实,相比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来说,青岛史上最严“禁放令”似乎来得晚了一些。除了广州、深圳等城市之外,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杭州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济南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2019年1月,《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重新修订,新规实施后,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扩大,禁放范围由“中心城区”调整为“本市”,城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场所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西安、哈尔滨等多个城市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禁放令”。
据悉,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还未实施“禁放令”的沈阳,从明年3月起,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含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等区域也将划定为全年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也就是说,除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外,2020年春节是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城区准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年。
(记者 余瑞新)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