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一女子携带宠物狗乘坐48路公交车,被驾驶员李玉莲发现后婉言拒绝。令人没想到的是,面对驾驶员的耐心劝离,该女子非但拒不下车,还怒怼这纯属驾驶员的个人行为,为此耽误了车内所有乘客的正常出行。

  10月31日17时14分许,48路公交驾驶员李玉莲驾驶车辆行驶至吕陵中学站点时,一女子携带宠物狗上了公交车,李玉莲发现后挥手示意并耐心劝阻该乘客不能携带宠物上车。

  李玉莲表示,当时她明确告知这位女士,《菏泽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及突发案事件处置办法》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携带宠物乘坐公交车,希望她配合一下主动下车,并且拒绝该女士投币。面对李玉莲的劝离,该女士不仅没有下车的意思,还声称“我是外地来的,不允许携带宠物乘坐公交车的规定纯属你的个人行为。”

  李玉莲无奈只得拨打电话向公司请示,并一再告知该女士 “车上有标识,禁止携带宠物”,请她理解,不要耽误一车人的时间。谁知该女士置若罔闻,带着宠物狗径直走到后车厢坐在座位上。经数次劝说无果后,李玉莲只好拨打110求助,并安排车上乘客换乘其他车辆。

  随后,民警和菏泽公交公司管理人员先后赶到现场,该女士依旧拒绝下车,李玉莲只好开车将其带至吕陵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了解,全国各地的公交乘车规则都有明确规定:在安全运营过程中,驾驶员如果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家禽、宠物时,可以拒绝其乘车。因为在公交车上比较拥挤的环境下,宠物容易暴躁,所以带宠物上车会给乘客带来潜在的危险;把宠物带到公交车上还会吓到乘客,甚至咬到人,而且宠物身上往往带有各种细菌,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一些孕妇或过敏体质的乘客可能会受到影响。

  菏泽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良好的乘车环境需要靠大家共同维护,菏泽公交希望广大乘客配合工作,坚决杜绝携带宠物乘坐公交车,以免影响其他乘客的出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