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22时许,日照交警支队山海天大队接到报警称,碧海路荷兰新城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交警山海天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勘查,驾驶人刘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碧海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左转弯时,与安某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致安某受伤、车辆受损。

  经进一步调查,双方均有酒后驾车嫌疑,民警遂在现场对二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ml,属酒后驾驶;安某酒精检测结果为170mg/ml,涉嫌醉驾。

  目前,民警已依法对摩托车驾驶人安某予以刑事拘留,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对轿车驾驶人刘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本次事故中,轿车驾驶人刘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安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未确保安全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