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9月11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省药监局今天发布今年第4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生产、销售或使用的63批次药品不合格。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山东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药品监督抽检,对德州市人民医院、菏泽市立医院、山东德裕昌医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单位使用的白鲜皮、抗病毒口服液、双氯酚酸钠肠溶片等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核查确认,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等43家生产(配制)单位的23个品种63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部分企业否认不合格药品为其生产。
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严肃依法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
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闪电新闻记者,对于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企业、单位,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