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图自己上班方便,竟盗他人电动车!烟台开发区一男子被刑事拘留
记者从开发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海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了,经过研判,民警迅速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悉,当天10时许,张某到海河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前一天停放在公司楼下的电动车凌晨1点多被盗了。民警详细询问得知,张某前一天上班将电动车停放在公司楼下,因公司晚上聚餐,便没有将车骑走,聚餐结束已是凌晨1点,张某打算骑电动车回家。当他来到单位楼下时,结果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在附近转了几圈都没有找到,他猜想可能是单位同事跟他开玩笑把电动车藏起来了,就回家了。
早上上班,他挨个同事问了一圈,大家都说没有看到他的电动车,这时他才反应过来,电动车被人偷走了,随后赶忙到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及时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监控,发现一名头戴鸭舌帽的男子在凌晨1点12分将张某的电动车搬到电动三轮车上盗走了。经过深入调查,民警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王某,并确定王某藏匿于辖区某小区。
随后,民警立即赶赴该小区进行走访摸排,在小区一处楼下发现了被盗电动车,当王某前来骑电动车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王某不承认车是他偷的,并表示自己也没有三轮车,当民警把实施盗窃的现场视频放在他面前时,王某没有了当初的“底气”。最终,王某对自己实施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某交代,他作案时用的电动三轮车是向房东林某借的,当晚,他骑着电动三轮车和朋友聚会,饭桌上聊到平日上班的交通工具时,只有他骑自行车上班,朋友都劝说他换一辆电动车。聚会结束后,王某骑着三轮车往回走的路上便有了盗窃电动车的念头,在路上四处寻找目标,当经过某公司楼下时,他发现了张某的电动车,看四下无人,便将电动车搬到三轮车上拉走了。回到小区后,王某将偷来的电动车放到了楼下,没想到电动车还没骑就被民警抓获了。
目前,王某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闫丽君通讯员马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