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制定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专项规划措施,及时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通告,突出加强就地保护,科学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作。
在全市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利用底数清查,将人工繁育及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登记造册,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资源档案,全面掌握人工繁育种类、种群数量、饲养场所、经营利用等状况。
通过政策扶持、信息发布、广泛宣传、合理开发利用等措施引导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完成繁育场所必备条件初步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经营安全管理水平。
逐步完善站点监测、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巡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水平。遵循及时、就地、就近、科学的原则,建立各级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不断完善野生动物救护网络,依法开展辖区内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强化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行为的防范和执法监管,紧盯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农家乐、花鸟市场、药材市场等违法加工、贩卖、销售、食用野生动植物重点区域,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持续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利用“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良好社会氛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高等植物84科241属356种,其中银杏、水杉为国家Ⅰ级保护植物;中华结缕草、野大豆、莲为国家Ⅱ级保护植物;芡实等为山东省重点保护植物。全市野生脊椎动物共有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等五大类35目80科近340种,其中湿地鸟类17目47科227种,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种类有梅花鹿、鹦鹉、水貂、狐狸、黑斑蛙等20余种,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企业112个。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褚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