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张店区减灾委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召集各镇办相关负责人召开“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部署会”,详细部署受灾困难群众的灾后救助工作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对遭受台风生活困难群众给予生活救助。

  此次救助对象为因灾导致无力克服衣、食、住、学、医等生活困难的人员。

  据悉,救助共分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四类。应急救助包括:其中,因自然灾害紧急转移人员,集中安置的,由各地统一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另外发放生活救助资金;分散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可申请。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受灾人员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或者种、养殖产品和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对这部分人员提供过渡期基本生活救助。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因灾造成唯一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受灾人员和因灾造成唯一住房一般损坏、靠自身无力维修的人员。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根据受灾人员生活困难情况,及时调拨棉被、棉衣、燃料等生活物品,确保受灾困难人员温暖过冬。

  其中,符合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条件的受灾人员,应协调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时纳入保障救助范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马玉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