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污水管破裂把地下室全泡了!谁来赔偿?物业:已尽到责任不该
杨先生家地下室里的物品被泡。
近日,壹粉“180726”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自己是高新区祥泰新河湾的一名业主,7月29日晚,由于污水管道堵塞破裂,导致自家地下室被淹,里面的物品被浸泡。然而事情过去三天了,物业对于受损物资拒不赔偿。
地下室物品被泡坏
物业却拒不赔偿
“7月29日晚上,我突然接到电话,说我们家的地下室被泡了,让我赶紧去看看。”壹粉杨先生说,接到电话后,他马上到了地下室,当时物业工作人员也赶来了。“这时候污水已经灌满了地下室,并顺着门缝流到了走廊里。”
据杨先生回忆,当时地下室里一片狼藉,孩子的小推车、换季的衣服和鞋子都被浸泡,整个地下室弥漫着下水道的臭味。经过检查,物业工作人员找到了漏水原因。“物业工作人员向我解释说,下水管道在我家地下室里有个拐角,由于堵塞压力过大导致崩开,污水大量外溢。”杨先生说,找到原因后物业便开始修理,到了第二天才把管道堵上。
由于地下室存放了许多物品,尤其是衣物都被污水泡过无法再穿了,杨先生粗略算了一下,如果按原价来算,这些物品加起来价值一万多元,于是希望物业方面赔偿一定的损失。“污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物业没有及时清淤,应该负一部分责任。”杨先生说,物业却称可以洗洗再用,拒绝赔偿。
杨先生表示,事情过去三天了,可是地下室的地面、墙面还是污秽不堪,没人处理。“物业说每年都会清淤,责任已经尽到了。管道堵塞是因为业主往下水道乱扔东西造成的,可以起诉楼上业主。”
8月1日,记者看到,杨先生地下室里的衣物浸泡严重。虽然污水已被排干净,但是地面、墙上的污渍还是随处可见。
物业称按时清理
已尽到责任不该赔
“我觉得我们物业从事发到现在,所有的责任都已尽到位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刘女士说,当时杨先生家的地下室被淹,是物业人员巡逻时发现的,第一时间就联系了楼管,打电话通知了杨先生。
“当时事情发生在晚上11点多,我们工程上两个值班人员看到他们家地下室被泡后,便帮他把受损物品都抬了出来,第二天我们又叫了保洁人员打扫的卫生。”刘女士表示,之前未全部清理完毕是因为地下室太潮,需要晾一下。现在就可以去清理弄脏的物品,粉刷墙壁。
对于杨先生提出的赔偿问题,刘女士认为,物业对于污水管道的清洁是半年一次,这在物业服务协议里也明确体现了,而且每次清淤都有记录,所以物业服务费包含的工作都已经做了。这次管道破裂完全是由于业主操作不当引起,责任应该是一楼以上的全体住户。
“物业在之前清理污水管道时,就发现过管道里有很大的塑料袋,然后我们就张贴了温馨提示,也在业主群里发了提示,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公共设施。”刘女士说。
在刘女士提供的物业服务协议里记者看到,“雨水管道、化粪池、污水提升泵均每年检查一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居委会回应:
责任很难界定正积极调解
记者从济南市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盛女士处了解到,污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使用和维护应由全体业主负责。
“首先物业应该查明管道堵塞爆裂的原因。”盛女士表示,这件事情的具体责任并不能轻易下结论,物业提供的平时的核查资料只能说明一定的问题,还需要专业的质检部门去现场分析。
“如果物业能提供正常的巡检证明以及和业主签的具体合同,平时该疏通的疏通,维护工作也做到了,是可以排除一定责任的。”盛女士说,关于这类纠纷问题,他们之前也曾遇到过,这栋楼其他的业主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杨先生的损失很大,建议他走司法程序解决。
汇德社区居委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已与物业取得联系,了解了事情的原委。“现在双方各执一词,暂时我们也不好判定。但是物业应该是有一定责任的。”李先生说,由于目前对于这种情况还没有相关规定,具体的赔偿问题还是要看双方协商的结果,但他会积极帮助调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见习记者 赵卓琪)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