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先生拿着错误的不动产证很无奈。任先生拿着错误的不动产证很无奈。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潘涛       

  近日,市黄河东路的住户任先生收到了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寄来的一本不动产证,证件到手后发现不是自己房子,反让妻子误以为自己私自在外购房。后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回应称是由于开发商提交资料错误导致证件错误。但让任先生更不理解的是,相关部门没有对自己工作的失误表示歉意,反而直接下更改通知书。

  “假”不动产证

  引发家庭误会

  7月21日,记者在黄河东路见到了任先生,“几天前妻子收到一个快递,打开后是一本不动产证书,妻子拿到后问我,有啥事瞒着她。”任先生拿着不动产证无奈地说,”没有啥事瞒着啊!”为此两个人生了好几天气,最后岳父岳母都来了,质问任先生为何偷偷在外边买房子、是不是在外边有人了……

  记者在这本不动产证上看到,房子的权利人为张某某、任某某,为任先生夫妻名字,房子信息为坐落在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1399号中央公馆(绿城国际)二期5号楼一单元05004室。任先生对记者说,为了此事,妻子向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电话联系,对方称确实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也是真的。妻子也信以为真了,还根据不动产证上房子信息找到了该房子。

  “当时房子里有人住着,幸亏双方都还理智,没有发生冲突。”任先生对记者说。然后,任先生和妻子到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才知道相关部门将不动产证给办错了,这个二期5号楼一单元05004室不是任先生的房子。该局工作人员给任先生的解释是,开发商提供手续时提供错了,与自己同在一开发商名下购买的房子信息并正在办理不动产证的材料弄混淆了。“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好多手续,多少个人把关,需要签字拍照,怎么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任先生对此非常不理解。

  权责不明维权难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任先生的书面解释是,整理归档任先生不动产转移登记资料时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坐落位置与提供的权利来源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不动产坐落位置不一致,且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一致,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动产坐落位置和房屋建筑面积的事项错误。该局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81条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6.2.1的规定,通知任先生,让其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更正登记,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领取更正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且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办理不动产更正登记,该局将在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告更正登记事项15个工作日后,依据职权依法予以更正,并公告作废鲁(2019)菏泽市不动产权第005859号不动产权证书。

  “我还没弄明白到底是谁的责任,发下来错的不动产证,然后再耗费精力去更改,还可能被作废,这也太离谱了。”任先生气愤地说。

  对此,记者联系到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雪伟,她表示,按照任先生描述,递交材料的应为主要责任方,任先生可以要求其协助更改不动产证,并为自己家中带来的误会而公开道歉,如果协商不顺利,任先生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赔偿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