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小伙修挖掘机时死亡,包工头称非工作时间 不属工伤

  新京报讯(记者刘名洋 实习生 李晓晨)18岁小伙在江苏一建筑工地修理挖掘机时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否能认定为工伤一事引发关注。工地包工头认为,事发时刘宋在修理挖掘机,非工作时间,不能认定为工伤。项目方则称,是刘宋自身问题造成的死亡。今日(7月2日),死者家属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修理挖掘机也是工作的一部分。目前已进行多次协商,若仍未果,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事发后,刘宋的家人在江苏建设集团的项目工地外协商。受访者供图事发后,刘宋的家人在江苏建设集团的项目工地外协商。受访者供图

  18岁小伙经人介绍在工地开挖掘机 曾在凌晨工作

  刘宋的姐姐说,今年6月4日,2001年出生的弟弟经人介绍进入霍邱县启衡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工作,跟着包工头张玉书(霍邱县启衡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江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禽畜肉制品低温加工项目中开挖掘机,一个月工资8000元,未签合同。

  6月22日上午,家人突然接到电话,对方自称刘宋工友,说刘宋在工地突然晕倒,被送往医院,需要身份证号。当日下午1点左右,刘宋的姑姑赶到医院,被医生告知刘宋已经死亡。刘宋家属提供的昆山市中医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亡原因一栏中写的是“心跳呼吸骤停。”

  刘宋的姐姐告诉新京报记者,家里姐弟3人,弟弟是家里的小儿子。“我们家是安徽农村的,爸爸今年62岁,妈妈52岁。”刘宋的姐姐说,弟弟初三辍学打工,先是当了一年保安,之后跟着亲戚学开挖掘机。

  家属回忆,刘宋曾于6月18日发布了一个15秒的视频,显示深夜里他仍在工作,并说道:“12点了,还得干。”家属质疑,工地方面让弟弟加班到深夜,应对弟弟死亡一事负责。

昆山市中医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受访者供图昆山市中医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受访者供图

  包工头称修挖掘机不属工作时间 不能认定为工伤

  对于刘宋死亡的责任划分,项目方和包工头与家属多次协商。

  江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禽畜肉制品低温加工项目经理表示,若刘宋是因工地出现安全事故而死亡,他们愿意承担责任,但目前不存在工地出现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他认为,刘宋只是在工地晕倒,是刘宋自身问题造成的死亡。

  包工头张玉书则称,事发时刘宋在修理挖掘机,不能算作工作时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应给予赔偿。“我愿意出于人道主义,向家属提供八万到十万的抚慰金。”

  但刘宋家人认为,刘宋的工作时间并不固定,修理挖掘机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刘宋在修理挖掘机时晕倒,应当算是工伤。

  目前经多次协商,上述三方仍未就刘宋死亡责任划分一事达成一致。刘宋家属称,计划准备再协商一次,若仍未果,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若为劳动关系死者可视为工伤获赔

  针对刘宋工伤认定一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需要结合事件具体情况,确定死者生前与包工头之间属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从上述情况来看,死者生前与包工头公司很可能属于劳动关系。”

  若是劳务关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是难以认定为工伤的,不能适用相应的工伤规定。

  若是劳动关系,死者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过程中,无论是突发疾病死亡还是因工地发生安全事故而死亡,都应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可视同工伤的情形。张新年说,死者未与项目方或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该青年的家属可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则依然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赔偿。

  对于此次事件可能产生的工伤赔偿金额问题,张新年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依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具体金额还应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