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聊城高速交警东昌府大队聊城口北执法站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早查行动,对过往车辆随机检查。当日早上10时许,执勤民警对鲁P****牌照驾驶员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透出一股酒味,疑似酒驾,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至执法站作进一步检查,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 经检测结果显示为22mg/100ml属于典型的”隔夜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27日上午9时许,执勤民警例行检查时同样又查处1起隔夜酒驾违法行为。据了解,两名驾驶员都是前夜参加聚会时喝了白酒,第二天清早出门时,宿醉未醒的情况下就驾车出门。执勤民警依法对二人分别进行了1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率是不同的。不少驾驶员认为晚上喝了酒, 次日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 其实,交警在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建议广大驾驶人,如果头一天喝的比较多,第二天一早最好别开车,待酒精完全消解后在开车!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