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清理整治“大、洋、怪、重”地名,引起广泛热议。

  近期,清理整治“大、洋、怪、重”地名,引起广泛热议。  

  何为“大、洋、怪、重”

  “大”包含两层涵义:一是社会意义上的,一是地理上的。

  如明明是生活小区,却冠以“万国”“国际”“环球”“太平洋”等前缀,或者使用“中央”“特区”“首府”等具有特别政治涵义的词语。本次清理中,对含有“钓鱼台”“国会山”“中南海”等专属政治意义的词语,一律要求整改。

  另外一种“大”,就是货不对板,“花园无花、广场无场、山庄无山、商城无城”。门前有个小水坑,就叫“湖山美地”;旁边有个小土包,就命名为“御景秀墅”。

  “洋”是本次地名清理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崇洋媚外”的不规范地名比例,占总数的63%。

  如以国外人名命名的“林肯广场”“玛丽公馆”“凯撒皇宫”“伊丽莎白府邸”等:以国外地名命名的“欧洲花园、北美城、瓦尔登湖别墅、香榭丽舍花园”等。这些地名与所在区域和功能风马牛不相及,属于刻意求洋的“假洋鬼子”。

  “怪”指用字不规范、怪异难懂,或含义低级庸俗、带有浓重封建色彩。如地名中包含“皇”“帝”“宫”“御”“玺”“殿”“王朝”“帝国”“皇后”“帝王”等词缀。这种地名想给人一种置身于“权力中枢”的幻觉,封建色彩浓厚,理应清理整治。

  “重”即地名重复。如一个区域出现多个“东方明珠”“江南小镇”“曼哈顿”等。重名最大问题是造成交通紊乱和认知混乱。同一个城市,南端一个“东方明珠”,北端一个“东方明珠”,对于不了解当地地理环境的人,很可能会南辕北辙。

  地名整治有必要,但要防止扩大化

  “大、洋、怪、重”地名背后,有着深刻而复杂的时代烙印。

  近十年来,我国房地产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万丈高楼平地起,神州处处有新居。很多开发商,没有在建筑设计和质量上下功夫,却想通过标新立异的地名满足消费者的猎奇心理。众多新建小区是在以前村镇规划用地上修建起来的,他们觉得,约定俗称的土名,可能不如“大、洋、怪、重”的名字那样光鲜亮丽。

  因此,问题根源还是文化上不自信,缺乏本土文化创新意识,反映在建筑样式上,就是修建了众多山寨版的“白宫”“伦敦塔”;反映在命名上,就是“曼哈顿”“华尔街”泛滥成灾。

  地名不仅是承载着公共信息的社会公共品,还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文化精神风貌。因此,规范地名有其必要,但同时也要明确行政管理边界,在尊重城市文化、人民意愿的基础上,将社会成本降到最低。

  当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执法主体不明,规范边界不清,对于什么是“不规范地名”,认定上存在很大的主观性,甚至部分地区存在范围扩大化的错误倾向。

  对此,民政部近日规定: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要重点清理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应强烈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大、洋、怪、重”命名问题,地名的认定要有法可依。

  尽量别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地名不规范问题,由来已久,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和文化成因,并且很多地名“习非成是”,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市场。部分地名的整治和规范,可能会改变群众业已形成的生活习惯,并给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对此一定要循序渐进、稳妥处理。

  如海南省、陕西省、福建省等,都对公布名单进行了调整,有的调整幅度还很大。西安市第一次列出了151个不规范地名,但经民政局逐个检查后,再一次公布的名单中只有98个不规范地名。

  地名清理整治,牵一发而动全身,由此产生的户籍变更、交通、邮政等问题要提前规划。最好是分批次有计划的进行:对那些明显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如包含国外人名、国外地名、音译词、阿拉伯数字、外文符号的要坚决清理整改;对那些处于模糊地带的,要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可以缓一缓,待时机成熟,或者有更好方案之后再改;要坚决抵制整改范围的扩大化,能不改的,或者改了后弊大于利的,尽量不改。

  提高全民文化素养和审美旨趣

  很多地名,之所以取一个西洋化的名称,目的在于提升自己的“品味”,给当地居民一种置身世界名城的感觉。但这些地区本身没有一点“异国风情”,如果为了所谓“洋气”,硬生生把本来很好的“和兴里”,改成“加州花园”,那么大量历史地名就会被篡改,地名脉络也会由此中断。

  彻底杜绝“大、洋、怪、重”地名,长远来看,只能靠不断提升全民文化素养和审美旨趣,逐步增强国民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

  当前,我们应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广泛征求群众和专家学者的建议,全面调研,科学规划,使地名命名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如突出地方特色,建立各级地名词库,整理、归纳一批反映当地独有的地理特征、地域特色、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等方面的词语,以及一批承载城市发展记忆、人物典故、民俗乡情的历史地名,在地名规划和命名更名时优先选用,就近移植使用。

  (新锐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