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将写有“一心为民?破案神速”“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两面锦旗送到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事故一中队民警手中,他们紧握民警双手,连声感谢:“谢谢!万分感谢!谢谢你们快速破案,为我们讨回了公道”。

  原来,4月26日凌晨5时54分许,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人民路南外环往东500米处,一辆摩托三轮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有人伤,肇事车辆逃逸。在几位路人的帮助下,受伤者已被急救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并提取了肇事车辆留在现场的黑色后视镜壳体。

  为尽快侦破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大队长张中斌要求立即启动大队追逃预案,召集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成员兵分两路展开侦查工作,一路调取事发前后现场道路多处监控和交通卡口资料,查找肇事嫌疑车辆及嫌疑人的相关特征;一路对现场肇事车辆留下的车辆零部件进行重点勘查取证,分析车辆品牌。

  经民警对调查所得到的信息进行信息碰撞,通过分析对比,初步锁定了肇事车辆为五征牌三轮车。

  通过对疑似嫌疑车辆车牌号查询,在牡丹公安分局安兴派出所的配合下,联系上车主冯某,向车主冯某询问车辆情况,冯某称车辆已转卖给其弟弟冯某某,现在不清楚车辆情况。冯某带着办案民警前往其弟弟家中,家中无人,但发现肇事嫌疑车辆,在该车上发现有碰撞痕迹,经初步检验,应为肇事车辆。冯某与其弟弟冯某某联系,冯某牟称在集市赶集卖菜,大队民警前往集市进行抓捕,嫌疑人逃离。

  后民警对冯某某家人进行劝说教育,要求其尽快到开发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迫于压力,4月28日17时许,交通肇事嫌疑人冯某某投案自首,并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由此,“4.26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