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壹粉“船长7253”李先生在齐鲁晚报客户端齐鲁壹点反映,上个月把车卖了,结果付完钱后没有办理过户,直到现在也联系不到买主。“以后万一车出点啥事,岂不是我也要担责?”这一个月的时间壹粉找过车管所,也报过案,都说难处理,至今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律师建议,李先生尽快报警或者直接走法律程序。

▲李先生卖的二手车为一辆封闭式小货车。李先生供图▲李先生卖的二手车为一辆封闭式小货车。李先生供图
◥当时双方仅写了证明,但没有落款和手印。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飞跃 摄◥当时双方仅写了证明,但没有落款和手印。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飞跃 摄

  拍胸脯说次日过户

  一个多月也没见人

  3月份,李先生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卖车信息,一个身份证信息是济阳的人联系他要买车。“交易时天色已晚,来不及去过户,买车人拍胸脯保证说第二天去办手续,只写了一个字据,我就把车辆资料交给他,让他把车开走了。”说起当时卖车的情景,李先生历历在目。

  记者看到,所谓字据就是一张用圆珠笔写的“证明”:李某车号鲁A×××××封闭货车转让给李某某,车款一次付清,必须过户,从2019年3月11号之前所有纠纷由李某负责,之后由李某某负责。

  为了保险起见,李先生还把两人的身份证加上这张证明拍了照。“当时聊得很投机,就放心地把车让对方开走了。”李先生说。

  李先生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显示,买主也姓李,为济阳人。“第二天我就开始催他过户,一直拖着,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一个多月过去了,人找不到,车也找不到,车辆还在我的名下,万一对方做了违法的事情,我岂不是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找到交警和车管所,也不给受理。”李先生说。

  从李先生提供的通话记录截图来看,从3月15日到3月21日这几天内,李先生一直给买主打电话,但是显示未接通状态。“现在打电话直接关机了,也不知道人在哪儿。”李先生说。

  没有车就没法过户

  交警公安都说难办

  “找不到人,我现在就担心买车的人出点啥事故。”小货车卖了一个多月,李先生时时焦虑。4月28日上午,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了车辆注册所在地花园路4号济南市历城区交警支队。

  引导台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车辆注册地在历城,但是他们早就把资料发给了济南市车管所,建议咨询济南市车管所。

  随后,李先生再次咨询济南市车管所。车管所工作人员说,车辆买卖是双方自愿的,和谁交易车管所并不掌握信息,他们也无法强制办理过户业务。车辆找不到的话,原车主这边什么业务也没法办。

  “买方不去过户的情况比较多,审车的时候你们能否针对这辆车提供预警?”对于李先生的疑问,车管所工作人员说,车管所没有上述业务,可以通过公安部门介入或者咨询律师走法律程序。

  该工作人员说,法院可以查封这辆车,查封状态下除了审车外,其他业务包括过户和变更都不能办理。有了法院出具的证明才能来办理业务,要是没有任何证明,车管所也不会办理任何业务。

  李先生说,他曾经也试图找过公安部门,因为交易地点位于历下和历城交界处,辗转多次后历城区华山派出所民警告诉他,这是交易纠纷,不是盗抢,直到现在也没有处理办法。

  律师说法

  这种买卖证明不具法律效力

  李先生说,当时一时粗心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仅仅写下了上面的一个证明。这个证明上写了,2019年3月11号之前所有纠纷由卖方负责,之后由买方负责(2019年3月11号 15:44)。虽然有了这个约定,记者注意到,证明没有落款,也没有按手印,这样的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车辆没出事还好,如果出了事情,我需不需要担责?”李先生很是担心,现在车辆所有人还是他,车辆出交通事故产生的扣分、罚款乃至纠纷可能就会找到他的头上。

  “没有签名咋证明自己买了车?怎么证明对方同意?这样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孟宪强律师表示。

  孟宪强说:“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报案,别的也没招,可以拿着报警记录去法院起诉。而且对方涉嫌诈骗,要么报警,要么走法律程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飞跃 实习生 李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