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经过连续工作、深挖线索、多方取证,成功打掉了一个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博山警方在侦办王某魏某某、孙某、张某某四人有组织参与高利放贷暴力催收案件中,侦查民警发现博山市民小春(化名)曾向王某等人借款1万元。随后,王某等人又以各种理由向小春索取高额利息。并将受害人小春在王某处非法拘禁了近20天。随后在拘禁状态下的小春被迫向谢某某、姜某某、徐某某等人借高利贷1万元,而谢某某等人采取“砍头息”(预先扣除利息)后,向小春实际发放借款6500元,并采取肆意认定违约、垒高债务等手段强立债权,致使小春根本无力偿还。

  而受害人小春在博山有一处房产,房子还处在还贷期间,原本小春在被犯罪嫌疑人王某非法拘禁时,王某就一直想已还高利贷名义占有小春的房子,但王某不懂法律手续和程序,只好放弃。而谢某某等人也将黑手伸向了受害人的房产,他们白天将小春非法拘禁在他们合伙开的茶庄里,晚上就在受害人小春家中看管他,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期间通过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致使小春产生了严重心理恐惧,随后三人强迫小春所有的那处过户给姜某某抵债,谢某某、姜某某便采用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提起虚假民事诉讼等手段,致使小春的住宅得以过户给姜某某,姜某某又将房产以35万多元的价格变卖。这距离小春第一次借款仅过去了5个月。

  经过公安民警深入调查走访很快查清了谢某某等人违法犯罪行为。谢某某等人经营的一处歌厅和一处茶庄作为他们从事对外发放高利贷业务主要地点,谢某某具体负责高利贷经营、财物及组织管理,姜某某、徐某某作为高利贷催收员、放贷员,成为有组织的参与高利放贷并采用暴力和软暴力方式恐吓催收的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团伙。

  经查明,自2018年1月份,谢某某、姜某某、徐某某等人先后对多名受害人采取非法高息放贷,肆意认定违约、垒高债务等手段强立债权,采取语言威胁、恐吓和骚扰家人等软暴力手段讨债。博山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谢某某等人违法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取证,并及时全面掌握其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谢某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依法批准逮捕。而王某等四人罪行,日前已在博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胡泉 通讯员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