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山东省商务厅对前三批“山东老字号”动态管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显示,在153家“山东老字号”企业的动态管理考核中,131家企业合格,拟对8家企业暂停“山东老字号”称号,拟对14家企业给予取消“山东老字号”称号的处理。公示期自3月27日至4月4日。

  根据《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山东老字号”认定有效期限为五年。截止2018年末,前三批“山东老字号”认定期限已超过五年。按照《办法》,山东省商务厅开展了对前三批“山东老字号”的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了企业经营情况及主管部门意见。经过进一步核实确认,对前三批“山东老字号”动态管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27日至4月4日。

  8家拟暂停“山东老字号”企业名单

14家拟取消“山东老字号”称号的企业名单14家拟取消“山东老字号”称号的企业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前三批“山东老字号”动态管理考核结果的公示》显示,在153家“山东老字号”企业的动态管理考核中,131家企业合格。根据考核结果,拟对8家企业暂停“山东老字号”称号,处理期限为一年,暂不收回企业“山东老字号”牌匾和相关证书。一年之后,企业仍不能提供全面的考核资料,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取消“山东老字号”称号,收回“山东老字号”牌匾和证书。此外,拟对14家企业给予取消“山东老字号”称号的处理,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回“山东老字号”牌匾和相关证书,企业将不再享受“山东老字号”的所有权益。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的,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山东省商务厅反映。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4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为0531-89013497。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