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公安厅今天召开的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交管部门公布了2019年第二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5起典型案例。

  附:2019年第二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2019年第二批全省终生禁驾典型案例2019年第二批全省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1、 威海“6.18” 危险驾驶案件 2018年6月18日17时许,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温泉寨桥东侧时,与横过道路的张某相撞,事故发生后,唐某驾车将张某送至港西镇卫生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调查,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观察不周,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唐某被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被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二、潍坊“7.22” 危险驾驶案件

  2018年7月22日23时许,马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羊临路时,与前方李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追尾,致李某死亡。事故发生后,马某驾车逃逸。

  经调查,马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存在肇事逃逸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马某被潍坊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并被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三、枣庄“7.30” 危险驾驶案件

  2018年7月30日23时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常庄镇疏港路潘庄路段时,与杜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发生追尾,致杜某当场死亡。

  经调查,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张某被枣庄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四、东营“8.14” 危险驾驶案件

  2018年8月14日20时许,赵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大王镇文化东路路口处时,与前方发生故障停车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乘车人死亡。

  经调查,赵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赵某被东营市广饶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被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五、临沂“9.11” 危险驾驶案件

  2018年9月11日13时许,孙某驾驶无牌轿车行驶至临沭县乡镇路曹庄镇大哨村中心路口时,与许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许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按规定让行,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孙某被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被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