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1日讯 今天下午,省医保局通报了去年我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取得的初步成效。截至今年2月15日,全省共约谈整改定点协议机构1808家、约谈参保人207人,暂停及解除定点协议机构609家,向司法机关移送欺诈骗保人员18名,追回医保基金2564.7万元。
据悉,去年9月,国家医保局联合卫健委、公安部、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11月底又组织进行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这次专项行动范围广、时间长、力度大,在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尚属首次,凸显国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决心和担当。2018年10月26日,省医保局组建成立后,积极响应,快速行动,推进我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工作有序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7374家、检查率31.76%;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0627家、检查率40.03%。按照警告一批、通报一批、整改一批、暂停协议一批、解除协议一批、吊销资质一批、移送一批的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今年2月15日,全省共约谈整改定点协议机构1808家、约谈参保人207人,暂停及解除定点协议机构609家,向司法机关移送欺诈骗保人员18名,追回医保基金2564.7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根据医保大数据分析,在去年医保待遇标准不断提升、各类特殊救助群体和新药不断纳入医保支付的前提下,去年12月份全省医保基金支出同比不增反降,减少支出4.2亿元,增幅下降45.6%,基金支出环比增量减少12.3亿元,增幅下降18.1%,打击欺诈骗保的倍增效应明显。
虽然经过去年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初步遏制了医保违规违法的势头,但总体来看,仅靠几个月的专项行动,打击效果还是有限,还没有达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一是监管任务繁重。当前,我省全民医保体系基本确立,城乡医疗保障覆盖人数达到9400万、参保单位40多万家,定点医药机构近5万家,基金支付点多面广,监管链条较长,医保监管任务日益繁重。截止2月15日,国家局移交我省举报线索52件,省医保局直接收到举报线索50件,举报线索数量较多、在全国位置比较靠前。案件线索多说明问题多,说明我省欺诈骗保行为还普遍存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形势还十分严峻,监管任务还很重。二是骗保手段花样翻新。医疗保险涉及面广、专业化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隐蔽性高,相当一部分游走在监管“灰色地带”。特别是随着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医疗保险服务领域,使各类欺诈套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呈现多发、易发态势,且手段不断翻新,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技术性,如果置若罔闻、放任不管,极易成为医保领域的“灰犀牛”,破坏性危害性都很大。三是查处惩戒力度较弱。目前的医保基金监管手段大部分体现在协议管理上,约谈整改、追回资金、停止结算等定点协议管理方式,手段偏软、力度偏弱。同时,此前全省各地尚处于机构改革期间,各地医保机构、职责界定尚未明确、人员配备还不到位,普遍缺乏专业医保监管队伍和执法设施设备,这些都给基金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影响。为此,必须积极推进改革,完善措施,彻底扭转这一不适应、不配套、不得力的被动局面。
医疗保障基金是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也事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责任重大、刻不容缓。去年,中央多次强调,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首要职责,要坚持堵漏洞、强监管、重处罚、严震慑,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控。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医保监管能力,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可以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赋予了医疗保障局新的职责,提出了新的要求。医保部门将继续牢固树立“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处理是渎职”监管理念,责无旁贷地扛起医保基金监管的重担,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提出把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纳入医保范围,并相继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抗癌药品降税降价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去年,我省对50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实行医保扶贫倾斜政策,将唇腭裂、脑瘫、苯丙酮尿症、重度精神病患者等群体纳入了医疗保障范围。省委确定的20项民生实事中,3项涉及医疗保障领域。医疗保障的对象、范围持续扩大,基金支出压力持续加大。面对有限的医保基金增长与不断提升的医疗保障需求矛盾,必须通过严格的医保基金监管,更加注重维护存量基金的安全、总量结构的优化,让有限的医保基金真正用在符合规定的药品、治疗上,切实提高基金利用效率,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今年,省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个人账户改革和医疗保障信息化高标准建设5项重大改革举措,发挥医保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引领作用。省医保局将加快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增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基金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为各项医保改革保驾护航,提供强有力的基金支撑。
[责任编辑:杨凡、穆楠、陈志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