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崇仁12.12命案嫌犯落网:疑心前妻出轨,敲诈时杀人

  日前,崇仁县公安局“12.12”专案组经过12个昼夜的连续作战,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领导与刑侦专家、骨干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大量的排查走访工作与深入分析研判,12月24日,成功将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9岁,江西崇仁县人)抓获归案。

  乡村发生凶案领导靠前指挥督战

  2018年12月12日19时48分许,崇仁县公安局接周某某报警称:其外公黄某某死于家中,头面部有血,怀疑被人杀死。接到报警后,该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开展现场勘验、调查走访等工作。经初步调查,死者黄某某(男,62岁,崇仁县河上镇人,平时会酿酒、养蜂、打短工赚钱)被杀死在自己家中西北侧的一间房内。综合法医尸检及走访调查情况,分析死者死亡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19时左右。

  案情重大,崇仁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指挥部,在全局范围内抽调30余名精兵强将充实到专案组。

  因正值岁末年初,黄某某在家中被人杀害的消息慢慢在当地传开,社会十分关注。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将案情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报告,县主要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多次过问案情,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并亲自到县公安局参与案情分析会,督导案件侦破工作。该案也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相关领导多次深入崇仁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该案领导关心,社会关注,专案组同志从上到下,个个卯足了劲,下定决心,要不惜一切代价,誓将此案尽快破获。

  案情扑朔迷离多管齐下全力侦查

  专案组第一时间召开专案工作布置会,按照研究确定的侦查方向与侦查方案,设立10个工作小组,全面铺开对案发现场的处置、周边人员的走访,案件线索的分析等侦查工作。期间,指挥部每天至少召开一次案情分析研判会,对线索摸排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侦查方向与侦查措施不断完善与调整。

  通过民警反复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进行勘查,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判断该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民警通过前期走访还得知,死者黄某某的家庭背景并不复杂,离异,无儿无女,经济情况一般,系五保户,在村中人缘关系较好,与村民相处还较为融洽,比较喜欢结交异性,但未发现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

  综合前期现场勘查与走访调查无有价值线索的情况下,专案组迅速调整了侦查思路,对案发现场再次进行现场勘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受害人黄某某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生活习性和相关矛盾纠纷进行深入排查;以案发地为中心,辐射至周边村组,对在家村民进行逐一见面,重点对有吸毒史、有犯罪前科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在这场与嫌疑人较量的十多天时间里,专案组民警放弃了节假日,坚守岗位连续奋战,不分昼夜,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没有坐在餐桌旁好好吃过一顿饭,几乎每天都走访排查到晚上九、十点,还要接着挑灯参加案情分析研判会。指挥部根据调查情况,将走访调查范围迅速从中心现场核心圈扩大至周边村庄圈及外围圈,专案组民警对案发地及周边村庄人员做到了逐户见面,对发案时段经过的车辆做到了全面排查,工作量极大。

  拨开云雾见日 嫌犯终被民警锁定

  专案组在对与黄某某有经济纠纷与感情纠葛的对象以及周边村民进行全面排查后,一时未发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案件侦查工作限入僵局,专案组决定将排查重点进一步扩大。

  专案组通过对大量的线索资源进行分析研判,嫌疑人员王某某进入了侦查员的视线。民警通过对王某某12月10日前后活动轨迹进行调查时发现,王某某先后3次向侦查员反映的活动轨迹很多无法印证,并存在自相矛盾。专案组立即依法对王某某家进行了搜查,在其家三楼一杂物间箱子里,发现有一双带有黄泥的鞋子。面对这双带有泥巴的鞋子,王某某在面对民警的调查时有意回避。结合王某某有不良劣迹、经济拮据等情况,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2月24日将其控制到案。

疑心前妻出轨蓄谋敲诈杀害受害人疑心前妻出轨蓄谋敲诈杀害受害人

  面对侦查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起初故作镇定,仍对自己的活动轨迹进行百般狡辩,极力掩饰自己到过案发现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专案组民警随即调整审讯策略,一方面,安排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民警加大对王某某的审讯;另一方面,对王某某交代的活动轨迹再次进行逐一排查落实。谎言终究经不起调查,在民警调查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最终败下阵来,如实交代故意杀害黄某某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代,因其怀疑其前妻许某(女,36岁,江西崇仁县人)与黄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加上其最近经济窘迫,便想通过此事去敲诈黄某某一笔钱物,并蓄谋不管黄某某给不给钱都要将黄某某杀害。2018年12月10日18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携带一把斩骨刀来到黄某某家,在附近徘徊近半个小时骗开黄某某的家门后,责问受害人是否与其前妻有染,并要求对方拿2万元钱对其补偿,被受害人拒绝后两人发生推搡。期间,王某某用斩骨刀对黄某某的头、脸等部位进行砍杀,受害人人虽奋力反抗但无法抵挡。在将黄某某杀害后,王某某还在其房内翻找财物,将1条香烟和1部手机盗走。

  为掩人耳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离开现场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破坏,伪造黄某某已离开家的假象,并将作案用的斩骨刀扔进邻居家的水井。12月25日,专案组将作案工具从水井中打捞出来。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