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济南章丘区法院对杨少朋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杨少朋、杨新霞系夫妻关系,被告人杨雪雨系二人之子,可以说在恶势力犯罪过程中,一家三口齐上阵。
自2008年以来,杨少朋以高利放贷为业,在高利放贷及追讨高息债务的过程中,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杨少朋、杨雪雨、杨新霞先后纠集被告人付先峰、李树强、高德斌等人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双山、枣园、官庄、绣惠、刁镇等街镇,有组织地采用暴力殴打、威胁、滋扰、纠缠、哄闹 、拦截、辱骂、聚众造势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杨少朋为首要分子,杨雪雨、杨新霞为主要成员,付先峰、李树强、高德斌为积极参加人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及他人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章丘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杨少朋构成寻衅滋事罪、抢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杨雪雨构成寻衅滋事罪、抢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杨新霞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积极参加人员付先峰、李树强、高德斌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被告人付先峰、李树强、高德斌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付先峰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树强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判处被告人高德斌有期徒刑 一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