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工作的补充公告二》,针对部分购房群众由于房屋被查封抵押、合同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记退房的,延长本次商业用房退房登记时间至2018年12月30日止。

  据公告称,自2018年12月10日开展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退款工作以来,广大购房群众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参加,截至目前,绝大多数购房群众已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自愿退房,并领取了相应款项。但仍有少部分购房群众由于房屋被查封抵押、合同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记退房,为切实维护所有商业用房购房群众利益,积极解决购房群众的合理诉求,经研究决定,延长本次商业用房退房登记时间至2018年12月30日止,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本次延长商业用房退房登记时间: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退房登记地点:历下区五岳宾馆(二环东路6060号)。

  2。退房登记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请购房群众务必在工作时间内前来办理。

  3。请前期已接到退房登记通知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登记的,或者前期未接到退房登记通知的购房群众,按照本次公告确定的登记时间,携带必备资料参加登记(携带必备资料按照2018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工作的公告》执行)。

  4。在退房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因购房群众本人债务被查封、抵押的,需在清偿本人债务且解除房屋查封、抵押后,持相关法律文书,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5。在退房范围内的商业用房被原购房人出售,未办理产权证的,需由房屋现买受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申报权利,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已办理产权证的,需由现所有权人持产权证书,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6。购房群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的,需在济南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后,持该《遗失声明》报纸原件,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7。考虑到本次延长退房登记工作涉及的商业用房现状较为复杂,为充分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购房群众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已办理网签的,需提交由济南市房屋档案馆(经七路88号房地产大厦)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8。本次延长商业用房退房登记时间,系最后一次延期机会。2018年12月30日以后,将不再受理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不再进行人民调解。我们希望所有在退房退款范围内的购房群众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利用有限的时间和节假日积极参加登记退房,以挽回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18年11月30日《关于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工作的公告》和2018年12月7日《关于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工作的补充公告》执行。

  10。非法侵占、破坏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的,限2018年12月30日前自行搬离,对拒不搬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