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于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高、审批流程长等问题,致力于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简称《措施》),从为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保障民营企业权益等方面推出了12条具体举措。
电子化登记 不见面审批
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方面,与广东提出的年内实现5个工作日办结与浙江提出的年底前压缩到4个工作日相比,我省已在9月30日前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过,为给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此次《措施》在优化流程、简化许可审批等方面进行了再加码。
《措施》提出,我省将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范围,提高网上登记申请办理率。提高企业并购重组登记业务办理速度,不同层级、区域登记机关加强业务衔接,支持企业同时办理注销、设立或变更登记。同时,实行纸质营业执照快递服务。
“审批方面目前我们在重点推进不见面审批,实行在线指导、无纸申报、网上审批、证照快递。”省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简化许可审批程序,对省级实施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委托市级审批。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前检验,改由企业提交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除危险化学品外,实行承诺发证,发证后进行现场核查。“受理审查尽量简化,但是后续监管毫不放松,我们平均发证后4.5天就会去进行现场核查。”该负责人介绍。
同时,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和重大项目审评审批效能。扩大串联改并联审批范围,将药品经营(批发)许可和药品GSP认证纳入并联审批。对容缺受理的药品GMP认证事项,通过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后,先行公示,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再审批。
贴息最高额度提至50万元 强制性标准预留6个月缓冲
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846.9万户,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占98.1%,而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中70.4%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占比偏高一直是我省与苏、浙、粤等省份在市场主体发展质量上的差距之一,为此,《措施》提出到2020年引导支持10万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同时,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在省级层面制定出台“个转企”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助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同时,为支持民企做大做强,《措施》给出多项利好: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的资助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微企业,年度贴息最高额度从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通过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形式获得质押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缴纳保费60%的比例,给予每年最高6万元的保费补贴,最多补助2年。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办法,对银行发放贷款产生本金损失的,按照核准额度40%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单笔不超过200万元。组织1000家民营企业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品牌培育提升培训,帮扶100家民营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育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
《措施》中还有一大亮点,即为民营企业实施环保地方标准预留了过渡期,明确强制性标准发布和实施之间不少于6个月。据了解,上海、北京、浙江等地强制性地方标准的过渡期都是3个月,相较而言,我省地方标准为企业转型升级留出了更多的时间。
清理限制竞争政策 整治违规涉企收费
为给民企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措施》提出将开展市场公平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为重点,依法打击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集中清理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方面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政策,2018年底前完成清理任务并向社会公示;对新制定涉企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同时,整治违规涉企收费,组织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取消、停征、减免收费政策,未按规定公示,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电子政务平台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商业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浮利分费、以贷收费、强制服务、转嫁成本等违规收费行为,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强化物流领域收费监管,重点规范铁路、公路、港口等领域经营者的收费行为,降低民营企业物流成本。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查处无法定依据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为减轻企业负担,2019年底前我省将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随机联合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有效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数据资源,推进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对信用良好市场主体降低抽查频次。(记者 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