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3日讯 创建环境优美、秩序规范的文明小区,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市物业主管部门出台意见,因为物业企业工作不力,造成物业小区在复查测评中被扣分或通报批评的,将取消该企业两年内评先创优资格。

  为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创城迎评工作,自11月20日起,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全区170余家物业企业和数百个物管小区发出了“同建文明城市、共创文明小区”倡议书,并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各个物管项目进行实地督导,要求各企业、项目对照物业行业创城标准,做好创城迎评工作。

  在动员辖区物业企业和物管项目积极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创城工作中,营造文明创建浓厚氛围基础上,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各企业、项目重点在环境治“脏”、秩序治“乱”、服务治“差”三方面展开攻坚行动,努力实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迎评期间,我们将对照创城标准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除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外,还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该局物业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迎评期间,其他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也将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度,会同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展开实地督导。因工作失误、失职、失察等影响迎评工作的,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物业企业工作不力,造成物业小区在复查测评中被扣分或通报批评的,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并取消企业两年内评先创优资格,同时记入物业小区项目负责人个人从业档案。(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