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济南中院分别对李成田等9人、李守兴等8人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二审宣判。
2018年1月至3月,被告人李成田在济南高新区开办足疗店作为聚集场所,通过“陌陌”等聊天软件,在租用场所或嫖客指定场所进行数百次的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3月5日晚,被告人李成田、邵振华、马某某等人,因嫖资支付问题两次殴打刘某某,致其轻微伤,事后又用刘某某手机与其朋友通话,欲勒索钱财。2018年9月25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成田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成田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邵振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刘晓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付强、陈峰、徐海洋、陈星宇、孔凡龙明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李成田、刘晓、马某某、陈付强、陈峰提出上诉。济南中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经过阅卷,提审了所有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守兴在担任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龙洞庄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组织、领导被告人王玉柱、李维镇、马兴锋及杨洪海等人,多次纠集村民,采取堵门、静坐、强迫停工等方法,向数个开发商非法强行索要补偿款或承揽部分施工项目,获利金额达890余万元。2017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李守兴以解决村民自养地问题为名,组织、煽动村民到某公司办公地静坐、围堵。其间,该公司工作人员因被迫翻墙外出导致摔伤。2018年9月25日,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守兴等8人恶势力团伙案,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守兴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王玉柱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李维镇、马兴锋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各判处被告人周明华、高爱红、孙元芝、赵宗海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违法所得890余万元,予以追缴。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李守兴等8人均提起上诉。济南中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经过阅卷,提审了所有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