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纪委监委对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工委委员、市综合信息中心主任曹菁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曹菁在任市综合信息中心主任期间,于2014年3月至2017年1月,违规发放绩效考核奖、防暑降温费、加班费等津贴补贴,共计245810元。曹菁作为单位时任主要负责人,对单位违规发放补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曹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李洪仓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4年至2015年,烟台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违规向单位职工超标准发放福利195200元。李洪仓作为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李洪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山医院工会主席王淑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王淑华在担任烟台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主任科员、科长、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科长期间,于2008年春节前至2014年春节前,先后七次收受某医院工作人员王某某所送现金共计7000元。组织初核期间,王淑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18年7月,王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高级师范学校原党委书记、副校长杨成明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杨成明在担任原莱阳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使用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阅卷费结余资金,于2014年2月、8月先后两次发放效益奖共计355420元。杨成明作为负责莱阳师范学校党政全面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违规发放奖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杨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天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7年2月至5月,李天兴在参加科技下乡等公务活动期间,未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且在本单位领取伙食补助700元;活动期间收受某企业经理于某某赠送的土产品。2018年7月,李天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阳市投资促进局局长战文彦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战文彦任莱阳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期间,于2015年4月28日为其女儿举办婚宴后,又于同年5月7日宴请6名下属,共收取礼金1840元。2018年9月,战文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文明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8月,李文明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擅自用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302.39元,并在单位油耗明细表上编造为公车加油的登记信息。2018年10月,李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招远市泉山街道北关东村原党支部书记吕秀通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吕秀通先后多次为村两委成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发放春节福利、中秋福利共计35000元。2018年10月,吕秀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山区回里镇唐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叶福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6年2月,林叶福以缴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方式,向村两委成员和工作人员共7人发放补贴14000元。2018年10月,林叶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烟台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