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下旬在济南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山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计划;三、审查山东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山东省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省级预算;四、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五、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审议《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增设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更名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为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九、选举事项;十、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