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8年公租房选房模式是否与以往不同?有多少套房子可以分配?摇号排序后将进行什么样的资格审核?申请家庭最快何时能入住“新家”……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处长张毅。

  张毅表示,这次选房模式没有变化,只是选房流程有些变化。“原先是先审核后选房,现在是先确定资格再审核再选房。”

  记者了解到,2018年度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可分配房源共计4176套,其中两室户2278套、一室户1898套(房源情况见附表)。

  根据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情况,现确定将5012号(含)前的两室户家庭及3359号(含)前的一室户家庭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候选家庭(含单身人员)。

  候选家庭(含单身人员)的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对选房资格进行核准。资格审核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参加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

  申请资格核准时间安排为:摇号排序列入第一组的家庭(含单身人员)于2018年10月24日-10月31日期间办理申请手续;摇号排序列为第二组的家庭(含单身人员)于2018年11月1日-11月13日期间办理申请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资格核准的,原摇号排序号作废。

  张毅说,10月24日开始进行的审核,严格意义上说,是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现在入选的家庭只是符合低收入条件,还要进一步确定在这期间他的家庭状况以及家庭房产状况有无发生变化,才可开始选房。“审核主要是核对现在的信息,家庭人口状况,也就是在6月份登记之后家庭人员是否发生变化,第二就是在6月份至今这个期间,房产是否发生变化,如果这期间购置房产,是要取消资格的,因为保障的是无房家庭。”张毅说。

  按照计划安排,11月中下旬完成资格审核,力争在11月底前后开始2018年的公租房选房。在资格核查及选房过程中,因不符合选房资格或取得资格家庭放弃选房,造成房源有剩余的,将依据剩余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结果依次递补。摇号排序不再实施轮候,一次有效。其他未分配房源的家庭,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夏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