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丧偶老年人数量都呈现增长趋势。这意味着,随着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再婚的社会问题将更加突出。但老年人苛刻的择偶条件以及财产继承、婚后生活容忍度低等因素造成了老年人再婚难。面对再婚所带来的感情与亲情的两难选择,不少老年人选择了不婚同居。
找个合适的太难了,一个人将就着过吧
每天早上七点,吃完早饭,家住济南市甸柳三居的张先生都会来到历下文化广场散步聊天。一天到晚,老张几乎不着家,在小区呆闷了,他偶尔还会去泉城广场、英雄山逛逛。“一大早出门,晚上睡觉时再回家,一个人呆在家太闷了。”五年前老伴儿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早出晚归的日子。
虽然儿女很孝顺,不过老张仍时常感到孤独,想再找个伴,他也动过再婚的念头。他曾在子女面前流露过这样的想法,但遭到了子女的反对。不过通过婚介与朋友介绍,老张这两年与十多位老太太见过面,但都吹了。“有的是年龄差距太大;有些是见面就谈钱谈房子,太势利;更多的是两个人没话说,过不下去。”如今老张在这方面已经心灰意冷,“找个合适的太难了,一个人将就着过吧。”
关于再婚,老年女士则承受着更大的社会压力。三年前,尽管子女不反对,60岁的宋女士再找个伴的心愿最后还是没能如愿。周围邻居、朋友“有伤风化”等字眼时常飘进她的耳朵里,想来想去,她还是决定一个人过了。
据此前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我国丧偶人数约为3900万,丧偶状态的老年人所占比例为37.7%,这意味着每3个老年人就有一个丧偶状态。随着老龄化的发展,这一趋势仍然在恶化。
在济南,不少老人把看护孙辈作为晚年最重要的工作。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 摄
老太太找依靠型,老大爷找保姆型
从济南市部分婚介机构记者了解到: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许多单身老年人寻找“另一半”的热情高涨。据千城热恋婚介所负责人吕合强介绍,婚介所内,老年男女比例一般在1:5。“全济南市相亲市场上,老年人能占到15%左右”。择偶对象上,女方多希望对方与自己年龄相仿,相差在3-5岁之间;相对于女方的理性,男方的要求普遍较务实,“多数都是希望找个年轻些,能照顾一下自己的。”
但吕合强坦言,老年人再婚的成功率依然很低。“上半年我们介绍了10多对,就成功了1对。”在他看来,抛开客观原因,成功率低主要还在于当下老人们的择偶心态越来越“挑”。老太太们都希望找个能依靠的;而老大爷们都希望找个保姆型的,照顾日常起居。
常是财产导致分手,不少因此对簿公堂
财产问题是限制老年人再婚的首要原因。现实中,因为财产问题导致老人分手的事情已不胜枚举,更有许多老人因财产问题而对簿公堂。
即便老人们如愿以偿地再度牵手,但再婚后离婚率也出奇高。济南老年人相亲市场上甚至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的说法。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大多数老年人再婚,选择“搭伙过日子”不领结婚证同居生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历下区、历城区等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老年人屈指可数。“平均一个月有一两对(老年人)。”历城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孙吉峰分析,与年轻人相比,大多数老年人已不再重视登记领证,他们更多的还是“想找个伴儿吧”。
关于老年人再婚问题,社会学家张洪英教授持宽容态度。她认为,每个老年人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与登记领证的法律意义相比,老年人更倾向于不婚而居的现实意义。“这样自身的利益与儿女利益都能得到保全。”
虽然社会学家及老人自身都对不婚同居持宽容态度,但律师李友震并不看好这种方式。李友震称,不婚同居的初衷是为了避免经济纠纷,但“在一起时间长了,经济问题不可避免会遇到”。为此他建议老年人要办理财产公证,明确老年人再婚前或同居前的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这是目前解决婚姻、财产纠纷最可靠的法律依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