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储气能力不足、配套管网不完善等问题,日前省发改委制定《山东省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方案 (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在形成不低于保障全省日均3天需求量储气能力的基础上,力争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青岛市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7天用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其他市形成不低于平均5天用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各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供气量5%的储气能力。——LNG接收站。结合国家环渤海地区 LNG储运体系规划建设,2020年前,力争开工建设 LNG接收站7座(新建6座,扩建1座),年接卸能力480亿立方米,LNG储罐储气能力40亿立方米。

  ——省级储气设施。依托沿海 LNG接收站和国家骨干天然气管道建设,集中建设沿海和内陆大型省级储气设施,到2020年,力争开工建设省级储气设施11处,总储气能力10亿立方米。——市级政府、城镇燃气企业、用户自备储气设施。到2020年,各市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大用户企业共建成各类 LNG储气设施总储气能力6.8亿立方米。

  ——天然气管网。到2020年,力争天然气主干管道总里程达到9500公里,年输送能力达到1800亿立方米,初步形成“六横八纵一环网”天然气输送网络。一、推进沿海 LNG储运体系建设,山东将统筹沿海港口功能布局、码头建设、岸线和陆域条件,加快构建以青岛港、烟台港为主,日照港、东营港为辅,相互连通,主要服务省内,辐射环渤海区域的 LNG储运体系,提高沿海港口 LNG接卸能力。近期,结合国家环渤海地区 LNG储运体系建设,规划扩建 LNG接收站1座,新建 LNG接收站6座,新建 LNG泊位8座,新建 LNG储备库1座,新建 LNG储罐63座,新增罐容582万立方米,LNG年接卸能力达到3430万吨(480亿立方米),LNG储罐储气能力40亿立方米。远期,根据国家规划和市场需求,适时扩建龙口南山 LNG、龙口港 LNG、烟台西港区 LNG、东营港 LNG、日照 LNG和蓬莱 LNG接收站,满足我省及华北地区天然气供应及储气能力需要。

  二、加快建立省级储气体系,充分发挥我省区位和腹地资源优势,依托沿海 LNG储运体系和中俄东线等国家骨干天然气管道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省属企业参与 LNG接收站和沿海 LNG储备库、陆上大型 LNG储气站建设,满足省级天然气储备需求。规划在青岛董家口港、烟台西港区、龙口港、龙口南山、日照港等 LNG接收站和东营LNG储备库建设沿海省级储气设施6处,新建LNG储罐10座,总罐容151万立方米,储气能力9.4亿立方米;依托中俄东线能源通道,在管道沿线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陆上大型省级储气设施5处,新建LNG储罐10座,总罐容10万立方米,储气能力0.6亿立方米。近期,力争建成沿海省级储气设施2座,储气能力2.5亿立方米;根据全省天然气消费增长和储气需求情况,有序启动其他省级储气设施建设。

  三、统筹落实地方和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立足落实地方日均5天或7天需求量、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目标,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统筹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集约化建设 LNG、CNG储配中心,或通过购买、租赁储气能力满足储气需要。近期,按照集约化原则,新建大型 LNG储气站29座,扩建3座,储气能力3.44亿立方米,小型 LNG储配站储气能力1.03亿立方米;其余储气能力通过购买、租赁或参与 LNG接收站、省级 LNG储气设施建设获得。

  四、鼓励大用户企业自建储气设施。近期,终端大用户规划参股建设 LNG接收站1座,获得储气能力1.5亿立方米;扩建 LNG储气站1座,罐容800立方米,储气能力48万立方米;新建 LNG储气站31座,总罐容11970立方米,储气能力718.2万立方米。

  五、完善天然气管网,统筹沿海 LNG接收站、省级储气设施和各地 LNG、CNG储配中心建设,加快配套外输主干管道和区域支线、联络线管道建设,有序推进主干管道互联互通。近期,规划新建天然气主干管道9条,长度3153公里,年输气能力1200亿立方米。

来源:新锐大众